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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AQ

自我评价

通过“文章、引用、审稿”判断有多大概率可以通过?

只靠这三点判断不可靠。这三大件不是重点。

General填表

表格中只能填入被限定的字符

(这是通用技能,每个用电脑填PDF的人迟早都要掌握的技能,不要嫌麻烦)

原因 官方PDF表格使用JavaScript来进行一些自动化的信息操作,比如一个地方填了A-number后面所有的地方会自动填写,再比如限制某些框里只能填入特定字符。
应对 在Adobe Acrobat 设置中临时关掉JavaScript,就可以填入任意字符;填写完成后重新打开。配合调出Adobe acrobat设置的快捷键Ctrl + K (win) or Cmd + K (mac) 使用很方便的。
Invalid Link
在左边找到Javascript,然后去掉enable的勾选。

更多参考信息:

(Copied from 485相关FAQ (from https://t.me/discuss485))

可以禁用javascript,详情见https://helpx.adobe.com/acrobat/using/javascripts-pdfs-security-risk.html
如果有部分依然无法填写,可以打印出来手填。

有些群友发现禁用javascript会导致有些数字无法自动计算,同时可能影响I-131表的barcode。对是否有具体影响,还没有明确结论。如果不放心,最安全的方法是不禁用javascript,所有N/A都打印出来之后手写。

如果邮寄材料在半路上,USCIS出了新表格,会因为过期被退表吗?

不会的,出新表不会立刻用的,一般有几天缓冲吧,一般有90天缓冲期,90天内两种表格都接受。[reference needed]

空白是否需要全部填满?到底用N/A还是用None?

TL;DR:没有确定答案。仔细看相应表格的instruction。

这个问题应该自己把握,别人给的建议永远会是“你去看表格上说了blablabla……”。

(读这个新闻)USCIS Agrees to Stop Rejecting Applications and Petitions for Blank Spaces as of December 28, 2020

非要填的话,注意N/A和None的区别,含义完全不同的。 Not applicable意思该问题不适合你所以没有答案, None意思是你承认你需要回答这个问题但是答案是空白。

其实仔细研究下来的话,表上大部分空白都是满足官方说明的“unless otherwise directed”的,比如skip to啊,if blabla啊…… 可能也就middle name什么的没有明确地被“otherwise directed”。

I-140细节问题

有两个或者多个PD,是否可以共同最早的?怎么样用?

TBA.

I-485相关

其它地方的FAP

485申请相关FAQ(By:485一起绿讨论群)https://t.me/discuss485

党员相关问题该怎么做决定?

自己多搜索信息,多看别人的分享,不要问“XXX是否可以怎么怎么样”这类让别人帮你做决定的问题。 因为这个问题本身敏感,而且自己的情况只有自己知道。

怎么提前知道自己的Receipt Number开头三位是什么?MSC/SRC/LIN

单独交485的应该都是MSC,无论寄到哪个lockbox。
Concurrent filing的应该是TSC/SRC或者NSC/LIN,取决于你的I-140寄到哪个地方。有可能会存在被平衡到别的center的情况。

体检有效期

看官方说明,搜索关键字:immigration medical examination
最终结论是(as of 03/21/2021)医生签字日期必须在 [receipt date - 60 days] 之后,I-693有效期是 [医生签字日期 + 2 years],官方依据在这里:https://www.uscis.gov/policy-manual/volume-8-part-b-chapter-4#S-C-4

RFE相关

回复RFE是否可以用PD后的新证据?是否有明确依据?

TL;DR:不要用。但这不是一个严格的标准。

按道理rfe不能使用提交之后的证据。 但这个没有那么明确,就和自引一样,很多io也不用纠结这个。而且总可以深挖提交之前已经有了但没有提的证据。 如果你全是新的证据,很容易被驳倒,只用一点IO还得看其它的证据。

例子1:因为回rfe主要用的是提交140之后的证据,io说不算,说所有evidence的是初始日期之前的,所以rfe相当于啥都没说,然后被拒了。【无端揣测:IO之所以这么说,可能会担心提交日期之后的客观证据材料,不包括新推荐信,是有目的性地针对RFE编造证据,所以如果全是提交日期之后的材料,IO就会很怀疑。比如媒体采访报道之类的就有可能短时间内完成。再次提醒,这是没有事实依据的揣测。】

例子2:回RFE使用了新增加的引用数量多,作为一个小的论据来证明在领域内的持续且重要的影响力,还辅佐有其它更大的诊所。最终RFE通过了,说明使用少量新证据不会直接导致被拒。【经验不值得推广,因为有被拒的例子,风险不可承受,除非实在没有其它了,最终申请人自己做决定,这里不做任何可能性的探讨。】

例子3:我的RFE是question significant contribution 说别人很多thousands of citations 交的时候我引用不到500,RFE的时候不到八百,我的律师是并没有说不能用updated citations让我找了一些没我citation高的AP写了response。RFE的意思是说别人都几千citation我只有400多不够significant。RFE response里也有highlight citations之类的 别人的adoption之类的 但是rej的原因说的是citation numbers不能用新的,最后rej的原因io陈述的是更新的citations不能用。我当时好像是个师从0214的杀手IO。【无端揣测:有可能确实是杀手的原因。给RFE而不是NOID的意思就是“引用你就别说了我不认,你再给找点其他证据说明你的major significance”。如果有下次不知道尝试不接它的引用质疑会不会有效,然后直接说那你觉得引用不够高,那我们来说别的,然后用其他证据完全不涉及citation的证据去论证major significance。因为你如果硬接的话,按杀手的逻辑,你多少都不够高,IO肯定坚持己见结果肯定悲剧。再次提醒,这是没有事实依据的揣测。】

例子4:(来自WG的回复)We should only submit evidence that already existed when your petition was filed except for your updated citation record. For example, if you published new papers after your petition was filed, we should not submit them. 【无端揣测:按照律师的逻辑,如果一篇文章是在提交申请前就已经发表的,但是对它的新引用或者新报道是申请日期后出现的,那么是否可以作为证据呢?窃以为可以使用,因为文章的重要性可以理解为是intrinsic的,不会因为引用和报道使得文章而改变文章本身的价值,所以这些证据只是证明文章的价值,而文章的价值才是论证EB1A的依据。所以新的引用和报道,并不是对EB1A的新证据,而是对旧证据的补充说明。当然,律师和IO是否接受这套说辞,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怎么措辞把这个很绕的逻辑呈现清楚。】
original/faq.txt · Last modified: 2021/08/12 02:16 by haohaospeak